学生(保卫)处
学工快讯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浏览量:11488
关于规范学生晨读、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2020-09-09 19:24
党办审核人:admin_bwc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督促学生学业成长的过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良好学习习惯和修学素养,提高晚自习学习实效,提升学生管理质量,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将规范学生晨读、晚自习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班开展晨读的有关要求

1.晨读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晨8:00~8:20,若遇有实验实训课且班级教室离实训室较远时,可提前5分钟结束晨读。

2.晨读内容:由学校统一印发的晨读读本或人文社科类文章,要尽量杜绝读专业教材的情况。

二、全校各班开展晚自习的有关要求

1.晚自习的形式:以各教学系为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特点按照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晚自习形式。

2.晚自的时间:每周日至周五19:30~21:00。

3.晚自习的地点:各班晚自习图书馆、各班教室、实训室、寝室、运动场。

4.纪律要求

(1)大一的新生各班必须统一在教室上晚自习,大二学生可按照规定的点自主选择上晚自习,在晚自习期间不准在校园内闲逛,不得开展与学习或体育锻炼无关活动,更不允许未经批准离开学校。

(2)大二各班晚自习期间留在寝室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3)各教学系要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严格管理,保障学生晚自习的质量。

(4)学生当天不能正常参加晚自习者须通过钉钉平台向辅导员提交请假申请,经各系学生科长审批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晚自习期间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若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与学生管理值班老师联系,由辅导员进行层层报备。

(5)各教学系学生科科结合本系专业特点,可自行安排晚自习内容并制定方案,方案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无备案的教学系则遵循学校统一管理)。

(6)各系各班需要占用晚自习时间举办活动的,应提前向学生处进行书面报备。

三、监督检查

1.学校自律督查委员将不定期对各系晚自习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在学生处公示栏、学生工作群进行同步通报。2.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系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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